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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物资学院章程》的通知

2017-03-09 李玉珠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物资学院章程的通知》(京教函〔2017〕54号),《北京物资学院章程》业经市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属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议,于2017年2月14日核准,现予发布实施。 

学校将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物资学院章程的通知 

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章程 

北京物资学院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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